近日,彭湃新闻从云南镇雄县公安局新闻办获悉,当地“网红”刘某春、毛某(女)因敲诈诈骗,已被警方照章给以行政拘留。
据先容,本年2月22日,镇雄县公安局接辖区天下王某报警,称其被镇雄“网红”刘某春敲诈诈骗。经公安机关拜访,2月20日,刘某春、毛某以夸大事实神情拍摄联系视频,在各自抖音账号进行发布,博取集聚流量和网民关心。王某关心到斟酌视频后,屡次与刘某春、毛某疏导,条目删除,但刘某春、毛某休止删除,并向王某诈骗2000元“删帖费”。刘某春、毛某通过中间东说念主收取王某2000元用度后,将视频删除。
经探讨,刘某春、毛某对以夸大事实拍摄视频并在集聚媒体发布,后以“休止删除视频”为要挟,向报警东说念主王某诈骗2000元“删帖费”的罪人行径供认不讳。当今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
镇雄县公安局暗意,集聚并作歹外之地,不管是集聚大V、“网红”,一经正常网民,通过抖音、微信、快手等集聚媒体打着“正能量”幌子,曝光他东说念主秘密、毁伤他东说念主名誉、发布空幻信息,以此相遏制、要挟、恫吓并获得作歹财物的行径,已触犯斟酌法律轨则,终将受到法律制裁,也但愿雄壮天下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斟酌案件脚迹。
彭湃新闻记者 熊强

背负剪辑:李昂